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权势机构,依法行使下列重要权柄: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答事项;审议核准董事会的汇报;审议核准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和添补吃亏规划;对公司增长或者削减注册本钱作出决定;司法、行政律例及公司章程划定该当由股东会作出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三人。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划定行使权柄,掌管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定,对股东大会掌管。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重要权柄: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的决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打算和投资规划、年度具体经营指标;造订公司的年度财政预算规划、决算规划、利润分配规划、注册本钱调换规划;其他司法、律例、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买卖所的上市规定所划定的及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予的权柄。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术委员会、薪酬与查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就专门性事项进行钻研,提出定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与参考。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王雪莲女士、魏明德先生及赵峰女士三名董事组成,赵峰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公司薪酬与查核委员会由魏明德先生、高德步先生及王雪莲女士三名董事组成,魏明德先生任薪酬与查核委员会主任。
公司战术委员会由宫宇飞先生、王利强先生、王雪莲女士、张彤先生及刘劲涛先生五名董事组成,宫宇飞先生任战术委员会主任。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高德步先生、赵峰女士及王永先生三名董事组成,高德步先生任提名委员会主任。